A:27项,其中二苯酮-3是一项,二苯酮4和5是一项.二苯酮的安全性问题最早1999年欧盟的SCCNPF就开始讨论了,从大概06,08年起争议就比较多。在《欧盟化妆品条例》的框架内,欧盟委员会识别出28种疑似内分泌干扰物。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(CSSC)负责评估其可能对消费者安全有害的内分泌活性。第一批14种物质将在2020年作为优先事项进行处理。二苯酮-3是第一批物质中的一种。不过法规相对实际来说都是有滞后性的。二苯酮是不多的有一定UVA防护能力的成分,应用历史比较悠久,包括现在在美国和加拿大,由于允许使用的防晒剂数量比较小,依然不能避开二苯酮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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